解析:
是的。
每位子女均负有为父母尽孝道的责任与义务。
赡养者不得以任何借口,如主动放弃财产继承权、被赡养者与其配偶婚姻状况发生变更或是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理由,从而推卸为老年人提供物质赡养以及精神陪伴的职责。
在此情况下,赡养能力充足且具备相应条件的继承人,若未能积极履行赡养义务,在分配遗产时,应依法予以剥夺其部分或全部份额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二十六条
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
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、扶助和保护的义务。
第一千零六十七条
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